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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虹霞,女,汉族,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93年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现任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兼任交警大队团支部书记一职。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始终以一名党员、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在事故处理岗位上,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数九寒天,接到出警命令,她就像战士听到冲锋号一样,准时赶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勘察现场,不论多苦多累,一干就是八年,特别是遇到家庭困难的事故受害者时,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助之手,带领大队民警和协管员为事故困难家庭捐款,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事故无情人有情”这句话的真谛。经她处理的500多起事故,未出现过一起不公正而发生上访的案件。
在秩序管理岗位上,她抓超员、整酒驾、治超载、执行警卫任务,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都少不了她矫健的身影,为全市创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大队警营文化建设中,她始终坚持自己先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做到理论嘴上勤、操作手上勤,为把理论知识传授给民警,她主动学习、备课、做好课件,为民警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2009年11月,她带领大队民警加班加点、精心排练的节目《大夏河畔的祝福》,经过层层筛选,被公安部选上,成为我省唯一报选节目上京演出,上京演出前夕,为了能取得好成绩,为临夏公安争光,王虹霞带领民警们超常规训练,她未看望一次重病住院的母亲,泪水默默的往肚里吞,就是在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她们在全国几百支参演队伍中,脱颖而出,取得了铜奖的优异成绩,得到了省、州、市领导的高度赞扬。
在宣传岗位上,自2006年6月,她申请加入了临夏市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同年9月16日,在她的倡议下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建了12人的女子禁毒志愿者宣传队,近三年来在她的带领下,大队巾帼禁毒志愿者宣传队走街串巷,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材料18000份,制作横幅12条,展示禁毒宣传画12场次,张贴禁毒公益广告120余条,给驾驶员发放“预防毒品、遵守交规”温馨提示卡300余张,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同和认可。同时,她利用业余时间,带领民警编排了各类文艺节目,成立临夏市公安局警官艺术团,深入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慰问演出,为公安交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关爱农民工方面,从2008年开始,她带领女子中队一班人成立了“爱心妈妈”志愿者服务队,长期照顾父母常年外出打工的留守学生,关注他们日常学习和生活,给他们送去“母亲”一样的关怀。她用一颗“爱心妈妈”的慈母之心,帮助孩子们补习功课、讲解交通法规、开展娱乐活动,进行心灵辅导。临近开学和各类节假日时,她早早的为孩子们精心准备学习文具、课外书籍等礼物,让他们时刻感受到母爱的温暖。
在王虹霞同志的带领下女子中队荣获“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公安部《为祖国放歌-2009年全国公安系统文艺汇演“铜奖”》荣归回来,州公安局为全体演职人员授予“集体三等功”,同时,州公安局授予她“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车管分所被共青团临夏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她自己还获得州“十大优秀女性”提名奖、州妇联“巾帼建功”活动标兵、州总工会“临夏州五一劳动奖章”、 州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荣誉只能定格在昨天,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在工作上从未服输,从不退缩的女性正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崇高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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