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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潘恒球事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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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老面对老伴的抱怨和拖腿时常说:“我在行大善,积大德,我乐意啊!”推荐者认为,这是一种大爱,对下一代、对人民的大爱。

 

    一、不计报酬,义务踏上普法路。30年前,一个偶然的责任驱使,他花上4个月,创编了《走向社会》法制鼓书,在流均中学千人大会上演讲,旗开得胜。他倍受鼓舞,从此走上普法路一发不可收拾。但是,老潘是农民,每年有200天的外出讲演活动,就把全部的农活和家务都撂给妻子,这里,还有他本人的生计、生存问题。开始老潘是全义务,后来以收取低标准费用维持乘车和吃饭问题。前年,车桥小学给一百元,他退回40元,说60元就够了。

 

    二、不畏艰难,普法路上执着追求。30年的前20年,老潘是骑自行车于县内奔波。家居县境一隅,百里开外常事。一次,在渡运河时连人带车落水,他向人借换了衣服,不顾腰疼,坚持上路。又一次因链条断了,只得弃车步行,带小跑赶了十多里,不误演讲。校长在留言簿上写道:“你是送法,更是送德啊!”为普法,他起早带黑,有时餐风露宿,不为所畏。近十年乘车,足迹遍布宿迁、盐城、扬州、南京等地,先后行程数十万里,到过1000多个村居、社区、500多家厂矿企业,1500多所中小学,演讲近7000场。

 

    三、再学习,再创新,不断提高演讲水平。潘老初识字,不能动笔,仅靠其惊人记忆力和讲演技艺还是不够的。为此,他经常到有关部门请教法律知识,筛选各种案例。头脑中编好了教材再请人写成文字稿,累计有60多万字。从这方面看,他既是“讲故事大王”,又是学法学文化的“小学生”。

 

    四、诲人不倦,成果显著,功德无量。法制教育的成果一般是无法统计和量化的,尽管如此,仍有实例。在潘老的演讲会后,有的男生把随身备用的刀子甩入河中,有的约好斗殴取消了。20多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在与潘爷的结对帮教互动中无一人犯罪。前年,一位现役解放军营长巧遇潘老,拉着手说:“我在初中时常打架皮闹,是您的报告让我遵纪守法走上正道。”双方的感谢和欣慰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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