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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131号的蔡秀山老人,虽然已75岁了,但自1996年退休后,他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在居民中具有极高的威望。
一、退而不休,是法制宣传的推广者。退休后他继续坚持操办区法院法制宣传专栏,组织刊登各类案例400多例,法规条例和党的政策方针70多篇,书写板面达30余万字,受法制教育人数达到40余万人次。先后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48场次,积极宣讲法律知识。编写的《毒鬼刘老二》成为法制宣传的重点节目。
二、捐资助学,是爱心文明的倡导者。他从2000年起,先后资助7名贫困但又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他们每人每年资助学习用品、衣服等物资和现金300元,并不定时接孩子们来到自己家中居住游玩。当受资助学生田林锋在上学的路上遇到车祸时,他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奔走处置,为孩子争取医疗费赔偿3800多元。当张文才父母双亡,他又亲临现场,以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技巧,使孩子获得了2400元的无责任方人道主义资助金。
三、发挥特长,是和谐楼院的组织者。熟法律、会调解、懂乐器、精书法、有爱心,熟悉蔡秀山的人都这样评价他。他为青少年无偿培训书法,对吸毒人员耐心帮教,书写了千余条公益宣传条幅……自制了各种乐器,除自娱自乐外,还送给了众多的文艺爱好者。在楼院中,不论谁家有纠纷或邻里闹矛盾,他都登门解释或调处矛盾,只要是牵扯楼院居民公共利益的事情,他都积极奔走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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