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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群众投票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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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为5月31日00:00 - 7月20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候选人,共317名。每位候选人均有一个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代码,其中,首位数1、2、3、4、5分别代表五类道德模范的类别,后两位数字代表候选人序号(按姓氏笔画排序)。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即可。 3、本届评选设报纸和网络两种投票方式,凡已在报纸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投票者,不得在网络上再次投票。网络投票中,对每位候选人限勾选1次,候选人每类奖项不得超过10人,五类奖项总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无效。 4、网络选票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妇女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 按提示投票。 ②一个身份证件号码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6、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以上行为,可向举办单位举报,电话(兼传真):010-66015242,电子邮箱:ddmf2011@163.com。 7、此次公众评选投票统计工作将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投票人身份证号码也将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等进行有效验证,剔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采用科学方法统计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准确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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